巴彦淖尔市九项措施保证农村沼气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巴彦淖尔市已建设完成户用沼气92404户,全市沼气入户率已达到33%。通过沼气建设,农牧民用上了清洁气体燃料,生活用能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观。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造成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巴彦淖尔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提出以下九项措施,保证农村沼气安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 1.在沼气池启动运行过程中,放气试火应在沼气灶具上进行。切忌在沼气池的导气管上直接进行点火试验,以防爆炸。 2.用气时应先点火后开气(电子点火沼气灶除外),用完气后要随即关上沼气输气管路开关。 3.沼气灶附近不可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因燃烧沼气不幸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堵住导气管,截断气源。平时必须教育小孩不要拨弄沼气设施,更不要在沼气池附近玩火。 4.用户要经常开窗通风和检查输气管路密封情况,室内一旦嗅到臭鸡胆味,是沼气漏气,要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待气味散尽后,立即检查漏气部位,检修好后方可用气。 5.正在使用沼气燃烧时,不要人为出料,尤其不能快速出料,以免出现负压回火引起沼气池爆炸。 6.沼气池进出料口应加盖板,以防人畜跌入。沼气池顶部应避免重物撞击或汽车压行,以防崩塌。 7.严禁向沼气池内加入剧毒农药和各种杀虫剂、杀菌剂以及电石等,以免使正常发酵受到破坏,甚至停止产气。 8.为预防沼气中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以及对金属器具的腐蚀,应安装脱硫器。 9.大换料或入池维修时要注意防止中毒。人入池前,须先打开活动盖通风(立即做好危险标志),排除池内沼气,再放进小动物入池试验,未发现异常反映,方可入池操作。人下池须系好安全带,池顶留人守护,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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