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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新农合农民交费60元不变 住院补偿20万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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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出台,参合患者更受益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2014年全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通气会,正式公布了明年我省新农合政策的调整。

  据悉,2014年我省新农合政策利好消息多多:参合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维持60元不变,但财政补助标准将会进一步提高,推出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等系列人性化举措。


  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

  将实行分段补偿

  在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苯丙酮尿症等35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同时,对其他参合住院患者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将实行分段补偿。

 

  住院补偿封顶线

  提高至20万元

  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全省统一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20万元。

  今年4月起,我省在郑州市、新乡市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参合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一个参合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补偿封顶线达到20万元。这意味着,我市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合并大病保险封顶线将达到40万元。

  新增门诊慢性疾病

  补偿比例不低于70%

  2014年,我省对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有所降低。

  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将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除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以及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癫痫病等慢性病外,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治疗费用也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适当高于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一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与低费用段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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