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 报废更新是否推进?
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操作办法
2013年在山东等11个省(区、市、垦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全年共报废老旧农机超过1.5万台,有力地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为巩固试点成果,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各试点单位不断完善操作办法,提高农机手参与报废更新的积极性。
结合全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际,今年还将在东北地区和华北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
●五问 补贴资金如何兑付?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今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倡导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创新试点。购机款由农民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规律,自主商议、自行确定。
农业部、财政部规定,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的省份,2014年要继续巩固完善;已经在部分市县开展该试点的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尚未开展该试点的省份,要选择部分市县或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确实不具备试点条件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报请农业部、财政部审核。
为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要求各地认真调研,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对于试点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资金结算进度慢、农民筹资难等问题要有应对预案,妥善解决。为缓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压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积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化主管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同时,鼓励企业与农民自主议价、自主商定付款方式。
●六问 信息公开如何操作?
公开到村,宣传到户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