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的通知
适当支持重大新技术和新型农业生产性服务模式试验。主要用于促进稳产增产、防灾减灾、减少产后损失等效果显着,具有一定区域推广价值的关键新技术措施的试验示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农机、流通等生产性服务创新试验。
三、项目支持模式
(一)项目由各省(区、市)农业财务部门直接申报和实施。具体申报工作由农业(含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一级厅(局、委、办)统一组织,每年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多个独立项目不得打包申报。
(二)项目支持内容应选取一次性事项,明确探索试验起止年限,连续实施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原则上以县域为单位。创新试验事项应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能持续。
(三)优先支持各省(区、市)开展原创性的财政支农模式创新,也可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已有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开展试点。对本省(区、市)已有试点进行扩大覆盖面的不予支持。
(四)每个创新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500万元左右,具体规模依据申报项目内容涉及事项的重要程度、方案质量,以及项目方案的创新性,结合该省项目管理绩效等因素确定。
四、材料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业财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申报书,做好项目创新性和推广价值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资金测算。对去年已承担创新项目的单位,要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财务司(申报书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农业部财务司农业补贴与金融处 王胜
联系电话:010-59192519
邮箱:wangyan@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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