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不是富矿?
到今年底,河北省的村镇银行将达到70家,此外,一些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针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和创新,在县域开设分支机构。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突破了盈亏平衡点,开始赚钱。事实胜于雄辩:服务“三农”与盈利不矛盾,农民信用经得起考验,农村金融完全可以变成富矿。
此前有一种误解,认为穷地方农民没有抵押物,根本没法搞金融。但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以及今天中国遍地开花的村镇银行则说明,越是农村,越可能迫切需要用合法经营改变命运,也越懂得信誉的可贵。
上世纪末,基于对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收入低风险大的判断,国有银行纷纷撤离。随之而来的是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困境。为给农村金融“补血”,银监会2006年年底在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试点。次年3月,在国定贫困县、金融服务稀缺的四川仪陇,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诞生了。仪陇没有辜负激活“三农”发展的众望,与穗发亿农资公司开发了“经销商+穗发亿公司+银行”的模式,向69个乡镇农资经销商提供种子经营专项贷款,为农资、农产品流通提供信贷支持。截至2009年5月底,这家银行存款余额达1.35亿元,贷款余额6465万元,实现税后利润30万元。
“三农”融资一直是阻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滞后,缺乏能跟得上农村改革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大量农村资产始终处于“沉睡”和等待资金盘活状态,未得到有效利用。城乡统筹一体化,农村金融作为重要的资金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围绕“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相继涌现出诸多创新,以村镇银行、农村互助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最为典型。
尽管政府投资和金融企业入驻,但是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依旧不容乐观,根子在于农村资源和资金要素没有在市场化配置上获得整合。一是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与农业信贷的低利润、政策性之间的矛盾。即使是为农村设立的融资机构也会偏离初始目标,更热衷于利润集中板块,多做“锦上添花”事。二是“三农”发展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与日趋从严的信贷风险防范、约束机制之间的矛盾,导致越发不倾向于在农村地区提供小额贷款和开展业务。
如何让农业借助金融的杠杆作用发挥更多生机和活力,关系着农村发展新局面。笔者认为,健全制度保障,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多方共赢、风险可控”模式,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才能有效吸引金融资金流向农业农村,符合“趋利”、“共赢”的市场规律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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