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遵循市场规律 不能全靠行政命令
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相关部门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议事日程,纷纷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信息进村入户,积极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这本是一件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好事。但有些地方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中,习惯于用行政命令,下达指标,落实任务,实施考核,其结果不仅不能推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还阻滞了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因此,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遵循市场规律,激发农村经济活力。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配合密集的乡村连锁网点,以数字化、信息化的手段,通过集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成体系的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构筑紧凑而有序的商业联合体,降低农村商业成本,扩大农村商业领域,使农民群众成为的最大受益者,同时也使商家获得新的利润增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表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也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地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培育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应该做的是为其鸣锣开道,制定发展规划,做好服务工作;应该做的是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强化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职能和责任;应该做的是出台政策扶持措施,比如提供信息服务、提供创业孵化平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等等。而不是采取强硬式的行政命令,仅靠“一年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三年大飞跃”的美好愿望是不行的,到头来则是劳民伤财,事与愿违。
把好事办好,就要有好办法和好措施。靠行政命令培育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是行不通的。有些人之所以“明知是死路,偏要撞南墙”,仍然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他们看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前程,工作中喜欢搞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做事情不是看群众是否满意,而是为了炫耀所谓的政绩。这样的工作方法也许反映政绩的数据上去了,但群众并没有因此而得实惠,甚至致使群众利益蒙受损失,必将会遭到群众的抵制和反对。
在当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级党员干部包括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砥砺道德品质、提高能力水平,在“实”字上狠下功夫,在工作中少一些形式主义,多一些实质内容;少一些行政命令,多一些快捷服务;少一些政绩工程,多一些便民措施。只有这样,农村电子商务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农业发展方式才能真正得到转变,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城乡统筹发展才能进一步落到实处。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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