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
近日,记者在湖南省益阳市召开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会上获悉,针对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湖南省农委确定治理目标、落实治理责任,制订《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洞庭湖区农业生态。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底,洞庭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并在洞庭湖区建成全面覆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同时,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完成洞庭湖区70万亩精养池塘升级改造,实现池塘健康养殖,渔业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湖南省农委主任刘宗林在会上表示,围绕上述目标,未来三年,湖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五大行动”:一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覆盖;二是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行动,稳步实施池塘养殖环境标准化升级改造;三是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快消除农业环境这个“慢性污染源”;四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行动支持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行动,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态环境创建示范。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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