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就渔业执法监管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农业部定于2017年12月26日(周二)上午10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渔业执法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宁启文主持发布会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做介绍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
宁启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2017年农业部加强渔业执法监管工作,针对突出问题严格管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使大家对此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今天很高兴的邀请到了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先生,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新中先生,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首先请张显良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张显良: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有关部署要求,促进渔业绿色发展,2017年,农业部直面渔业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亮剑2017”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和规范远洋渔业管理活动,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从严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年农业部渔业渔政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严”字当头。下面,我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是严管海洋伏季休渔。对休渔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肃查处违规案件7427件,处理涉案人员10343名,其中移送司法处理的涉案人员1369名,形成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在休渔时间提前、总体延长、范围扩大的情况下,休渔秩序明显好于往年,渔区社会总体保持稳定。
张显良:
二是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全年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000余艘、“绝户网”40余万张(顶),比去年分别增长约10%和160%。
三是严处远洋渔业违规行为。对远洋渔业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两年来对78家违规远洋渔业企业、264艘违规渔船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扣减国家财政补贴约7亿元,对206名渔船船长予以罚款,取消3家企业的从业资格,暂停5家企业的从业资格。
四是严格内陆重点水域禁渔。在长江、珠江、闽江、黄河上游、海河京津冀水域等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执法行动。查获违法作业捕捞船2954艘次,查处举报案件5972件,行政处罚3114人,移送司法1593人。此外,我们还在中俄、中老边境水域实施两国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果。
五是严肃开展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农业部围绕抓落实,全面强化渔政执法工作的督查督办。先后组织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执法交叉督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督导检查,渔业渔政重点工作综合督查等多次大规模的工作督导,向各地下发《执法督办》43期。
张显良:
一年里,各级渔业渔政部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肃办案、严肃处理;广大渔政执法人员,不辞辛苦、夜以继日,持续奋战在执法一线,战果显著,查处了一批涉渔违规违法案件,其中一些很具有代表性。今天,从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向大家进行通报。
案例一:“辽某渔23659”“鲁某渔51433”“鲁某渔65555”“鲁某渔67778”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案
5月31日,“辽某渔23659”“鲁某渔51433”“鲁某渔65555”“鲁某渔67778”四艘拖网渔船涂抹船名、船籍港等信息,捕捞渔获物6873箱、净重14.69万公斤,被江苏省中国渔政“32501船”“32516船”查获。四艘渔船42名涉案人员违反伏季休渔规定、违法捕捞数量巨大,已涉嫌构成犯罪。江苏省海洋渔政监督直属支队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张显良:
案例二:“辽某渔运25148”休渔期收购非法渔获物案
6月26日晚,“辽某渔运25148”渔运船在休渔期间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玉筋鱼约5026箱、92430公斤,在庄河市南尖头渔港被大连市海监渔政局查获。该渔运船未按规定休渔、违法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8月7日,大连市海监渔政局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23856元和没收非法收购渔获物的处罚。
张显良:
案例三:"浙某渔82751"在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案
4月21日,"浙某渔82751"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使用最小网目尺寸为30mm的单船有翼单囊拖网捕捞虾蛄等水产品2公斤。其使用的渔具属于浙江省规定的禁用渔具,且在禁渔区内捕捞,已涉嫌构成犯罪,浙江省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被责令于今年9月30日前向瑞安市浅海区域投放梭鱼1万尾,修复海洋生态。
张显良:
案例四:"浙某渔02167"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
4月17日,"浙某渔02167"使用加装有多层囊网(密眼衬网)的帆张网捕捞虾籽16260公斤。其使用的渔具属浙江省规定的禁用渔具,且捕捞数量大,已涉嫌构成犯罪,浙江省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7月27日,钱某某、刘某某、刘某某、乐某某等四名当事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拘役五个月不等。
张显良:
案例五:江苏一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
2016年7月7-13日,叶某明驾驶一"长25米、宽4.6米"的涉渔"三无"船舶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内拖网作业捕捞梭子蟹等69.35公斤。2017年4月25日,江苏省海洋渔政监督支队依据《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规定,对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行为,作出没收该涉渔"三无"船舶、渔具和渔获物,和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2017年5月23日,该涉渔"三无"船舶以公开拍卖的方式予以拆解。
张显良:
案例六:涉渔"三无"船舶引发涉外渔业事件案
2月16日,标有"辽丹渔23955"的船舶及其对船越界捕捞时被韩国海警查扣,并引发涉外事件。经农业部、公安部、外交部和中国海警局等四部门联合调查发现,涉事船舶未取得入渔韩国捕捞许可证、未持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合法有效渔业船舶证书、涉案船舶船长未取得职务船员证书,属于涉渔"三无"船舶。目前,该案交由船舶所有人所在地山东省某市政府按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后续处理。
张显良:
案例七: 齐某等人在禁渔期电鱼案
5月20日,齐某、王某在北京市密云水库实施电捕鱼,共计29.7公斤、价值人民币857元。齐某、王某在密云水库禁渔期电鱼,已涉嫌构成犯罪。北京市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大队将案件移送密云区公安机关。8月31日,齐某、王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显良:
案例八:钟某等人非法售卖中华白海豚案
3月29日,钟某驾船出海将一头中华白海豚(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拖回赤鱼头码头,后由钟某实、蔡某生和蔡某荣三人带回高栏港飞沙村进行分割、售卖。3月30日,农业部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有人当街宰杀售卖中华白海豚"的媒体报道线索,组织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进行调查。经查实,钟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张显良:
案例九:大连某远洋渔业公司所属远洋渔船违规作业案
大连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远大19"船存在无证捕捞蓝鳍金枪鱼行为,"大洋15"船和"大洋16"船存在未按批准海域作业行为,还存在擅自拆卸船位监测设备等行为。4月24日,依据《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我部永久取消了该公司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取消了该公司所有远洋渔业项目,将公司主要负责人傅某某列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扣除上述3艘渔船的全年油补,吊销涉事3艘渔船船长的职务船员证书。
张显良:
案例十:某外籍渔船转载IUU渔获物案
应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请求,我部组织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对一艘涉嫌违规转载南极犬牙鱼的外籍冷藏运输船(船名:Andrey Dolgov)实施了港口检查,查扣南极犬牙鱼约110吨。目前,已经完成对犬牙鱼货物的货值评估,将于本月29日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扣除必要支出后,将全部捐献给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用于打击非法捕捞和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这是中国首次处置外国渔船转载IUU(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渔获物。
有关情况就先介绍到这,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宁启文:
谢谢张局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提问时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记者:
请问张局长,我注意到您刚才提到“亮剑2017”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您能不能详细的介绍一下“亮剑2017”专项渔政执法行动。我还想知道,明年对专项的执法行动还有什么规划?谢谢。
张显良: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我部出台了海洋渔船双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也调整完善了伏季休渔和长江的禁渔制度,一系列强化资源养护的政策制度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就在执法监管。为此,我部组织了代号“亮剑2017”的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这个行动涵盖了休渔执法、涉渔商务船舶和打击“绝户网”执法,和黄河、海河部分河段的省级联合执法,还有中俄边境水域的两国渔政联合执法。与以往相比,今年的亮剑行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执法力量投入大。累计出动渔政人员46.1万人次,车辆5.5万辆次,船品4.9万艘次,执法的力量和规模、数量都超过往年。
第二,执法巡查力度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先后检查渔船停靠点1.6万个,渔船20.7万艘,市场1.2万个,修船修造厂1709个,执法巡视、执法巡航总里程已经达到了131万余海里。各地都做到了每天都有渔政船在水上巡查,每个渔港都有渔政船值班。在休渔期间,因为执法的劳动强度大,先后有十几个渔政人员英勇负伤,还有两位以身殉职,涌现出了一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违法违规处罚严。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对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与往年相比查获非法违规案件的数量和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均大幅增加,在前面通报的十大案例中大家就可以看出今年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张显良:
第四,多部门协作联动,今年渔政与海警联合开展海洋休渔执法,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长江禁渔执法,与海警、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良好机制,有力的促进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借这个机会向海警、公安和外交等部门表示感谢。
第五,舆论宣传声势强。今年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从执法启动到大案要案查办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报道,营造了执法行动的强大声势。今年效果非常好,可以说今年的渔政执法的累累战果,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新闻媒体朋友的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也受于康震副部长的委托,代表农业部,代表广大渔政人员对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这位记者还说今年我们怎么做,我们这一段时间通过学习十九大精神来研究、谋划明年的工作,我们提出明年渔政执法还是以“亮剑”这个代号,叫“亮剑2018”,我们将与中国海警、公安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准备在黄渤海区域,在大的水域集中执法,强度只会比今年大。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今年作为史上最严的伏季休渔制度,不仅实施时间长,范围扩大,而且执法力度最严,想请问张局长具体效果怎么样?有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评估呢?
张显良:
谢谢你的提问。我想这个还是用数据来说话。实际上执法效果好坏,一定要体现在最后的渔获物什么样,资源保护的怎么样,还有渔民的收入怎么样。及时、全面、系统的总结评估休渔的成效,对今后进一步科学完善休渔制度非常重要。休渔结束后,我们就组织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教学单位,对休渔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进行了评估,并深入渔区、渔民中间开展问卷调查。总的来看,新伏休制度成效是显著的,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说。
第一,资源修复的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我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增加、改善、提高、生息”。一是开渔前,渔业资源数量明显增加,我们一般用渔业资源密度的大小来衡量渔业资源的好坏,8月份,我们科技人员进行了调查,渔业资源的总密度,比5月份休渔刚刚开始的时候,黄渤海区增加了1.9倍,东海区增加的3.5倍,南海区增加了0.7倍,东海区最好。与去年同期相比,黄渤海区增加了130%,东海区增加了30%,南海区增加了24%,
二是渔业生物群落和主要经济鱼类主要有所改善。今年三大海区的小黄鱼、带鱼等传统经济鱼类资源密度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尤其是东海区传统经济鱼类资源密度占总资源密度超过了80%,不知道各位记者到没到市场去看,今年带鱼的价格下来了,品质提高了。
三是幼鱼补充能力明显提高,由于伏休时间提前以及执法严管,今年的幼渔捕捞量剧减,导致鱼粉进口量猛增50万吨。我要讲一下过去捕捞的幼鱼包括小杂鱼绝大多数都是作为饵料,其中大多数被用来做鱼粉。我们也算了一下,进口增加的50多万吨的鱼粉,折合成幼鱼,相当于减少国内幼鱼捕捞量225万吨,这个量比较明显,今年鱼粉进口量大、价格贵,并且和我们严管资源幼鱼捕捞减少有直接的关系。东海小黄鱼幼鱼补充群体的数量是2016年的77.7倍。
四是休渔期间渔场休渔环境得到了休养生息,底拖网等破坏性强的作业方式生产时间减少,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特别是夏季产卵的鱼类种群延续。
新华社记者:
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可否介绍一下今年农业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谢谢。
赵依民:
谢谢这位记者。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水生生态衰退是连续几十年持续发展的事情。现在多数长江的特有物种都面临资源下降的危险。资源下降的同时对渔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现在的长江捕捞状况是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资源越捕越少。出于对资源的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以及对渔民生产生活的关心,保护区和长江流域开展禁捕是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这是保护的第一步。水生生物保护区,涉及到长江流域的天然水面接近三分之一,涉及到渔民接近60%,数量非常大。农业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年初布置各省市提报方案,调查渔民数据,制定禁捕措施。到目前为止,我们在长江流域整理出来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个月农业部已经率先将全面禁捕的332个保护区在社会上全面公告了,从2018年1月1号起,这些保护区将率先逐步施行全面禁捕。与此同时,长江流域的涉水工程数量非常巨大。截至目前,今年收到涉水工程专题评价报告113个,目前我们评审了92个,下达批复58个。这类工程开展的补偿措施中涉及资金2.79亿元。另外,今年农业部会合环保部、水利部等7部委,对长江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涉保护区的工程进行了专项清查,对巡查中措施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规范、补偿措施不力的进行了整改,同时沿江渔业主管部门对以往的涉水工程也进行了普查,对以往存在的长江流域的港口、岸线,特别是小码头、采石场、堆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一些违反保护区相关规定的工程制定了整改措施,也进行了行政处罚,涉及的案件还是比较多的,对一些违规比较严重的案件目前正在立案调查、取证查处当中。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农业部,针对长江珍稀濒危物种采取哪些措施?成效如何?谢谢。
赵依民:
十九大报告也提出来了要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长江里生物多样性特有物种和珍稀物种,刚才我说了状况确实是不佳。农业部2017年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也坚持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的原则。2017年把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列为农业部2017年的重点工作,也列入农业部的五大绿色发展行动之一。全面抓好中华鲟、江豚等典型代表生物的保护,抓好珍稀鱼类人工繁殖和增殖放流。我们今年制定了长江的江豚和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配合环保部和发改委制定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生态保护规划,规划以水生生物为主的多样性保护。同时为了凝聚社会力量,成立了中华鲟和江豚保护联盟。
今年还实行了更为严格的长江禁渔期制度,推动以水生生物保护区为主的长江流域渔民的全面退捕,积极采取生态调度、江湖连通、灌江纳苗、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的手段对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采取有计划、有条件的生态修复,遏制水生生态的恶化局面。另一方面,我们对长江的珍稀特有物种采取迁地保护的计划,在长江流域最近两三年持续开展了江豚的迁地保护,在湖北的何王庙,安徽的西江以及湖北的天鹅州建立了三个保护区,目前这三个保护区陆陆续续迁了几十头豚,保有量接近100头,这三个保护区迁入的豚都有幼豚出生,同时我们对现有的保护地采取就地保护的措施,加强保护。现在长江流域有江豚的保护区8个,国家级的保护区比较少,有中华鲟的保护区有2个,没有国家级的,今年我们加大了对保护区的建设,同时推动提高保护区的等级。目前江豚还是二类保护动物,农业部为了加强江豚的保护,2014年专门下文要求江豚的保护按照一类保护来对待。2006年调查的时候,我们宣布白鱀豚功能性灭绝,江豚当时大约有1800多左右,2012年我们调查的时候江豚只有1040头,按照前面2006年到2012年的年均下降速率是13%,今年我们又启动了江豚目前的种群调查,干流已经完成,两湖的调查正在进行当中。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都是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能不能请刘局长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谢谢。
刘新中:
谢谢新闻媒体对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持续关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扰乱了渔业资源和环境,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了周边的安全和国际的形象,是危害渔业转型升级的一颗"毒瘤",要实现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渔业强国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必须根除。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清理取缔工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难度更大了,用基层执法人员的话来说,目前的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好打的都打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三无”船舶的形势更加隐蔽复杂,“绝户网”还是面大量广,花样翻新。二是形势更紧。现代化渔业强国的建设目标已经确立,而且任务非常紧迫,急需根治,铲除这颗“毒瘤”,虽然是长期存在的,到现在不解决不行了,所以必须加快推进。
周边特别是像朝韩半岛等周边海域局势高度敏感复杂,确保海上形势的稳定,防控涉外事件的发生也是硬任务。防控的重点或者是惹事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涉渔“三无”船舶。今年清理取缔工作,刚才张局长已经给大家作了介绍,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首次”的创新举措,采取了三个“更加”的工作成效,达到了三个“没有”的工作目的。
首次在全国开展统一代号的渔政执法行动,也就是“亮剑2017”,首次推动落实中央有关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督导督查,首次协调中央涉海部门集中办案,就是刚刚通报的一个案例里,我们联合了几家共同和地方政府办案;更加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更加紧密了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更加浓厚了清理取缔的社会氛围;没有因前期成效明显和难度加大而影响清理取缔的力度,也没有在国家重要政治外交活动期间及周边敏感海域、敏感时期发生重大的涉外渔业事件,没有因为加大清理取缔力度而影响渔区的社会稳定。
连续四年的清理取缔,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已累计清理取缔涉鱼“三无”船舶3万余艘,“绝户网”90余万张(顶)。各地都形成了工作机制,党委政府牵头地位开始确立,属地责任得到强化,清理取缔的目标更加明晰,有的省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这都为下一步清理取缔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有信心打好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这场硬仗。
环球时报记者:
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刘局长,我们注意到今年已经发生了多起我国远洋渔船被有关国家抓扣的事件,想请问农业部是如何规范远洋渔船的?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刘新中:
我国远洋渔业发展30多年,发展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目前我们的产业规模已经达到了世界前列,我们认为我们的规模和我们国家的体量还是匹配的。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远洋渔船数量的增长,作业区域的扩大,远洋渔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也在发生变化,国际渔业管理日益严格,我国远洋渔业产业也亟待转型升级。因此,刚刚环球时报记者提到,经常会发生一些我们的渔船被抓扣,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两个方面。 一个是外部因素,一个是我们自己的因素,原因是多方面的,对外的因素我不说了,刚才记者朋友问的,也是我们重点想说的,我们把注意力重点放在了规范管理、练好内功上。主要措施:
一是完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目前根据《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我部已经建立了适应中国远洋渔业发展实际,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远洋渔业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发布了《“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放缓发展速度,严控渔船规模,推进转型升级。我们初步考虑,到2020年,将全国的远洋渔船稳定在3000艘以内,远洋渔业企业的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实现零增长。我们初步认为,就现阶段,我们的重点是放在规范上。
二是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6名被取消企业资格的有关负责人和9名被吊销职务船员证书的船长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从事远洋渔业。这是远洋渔业发展历史上首次建立从业人员的“黑名单”制度。
三是配合国际社会打击外籍船IUU活动。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通报的1艘进入我国港口的外籍IUU船实施港口检查,扣押了该船非法转载的南极犬牙鱼,并将在12月29日对非法渔获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的现场就在山东烟台,各位媒体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现场,我们也欢迎。我们还配合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将16艘涉渔“三无”船舶列入了IUU渔船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告,这些船舶一旦进入我国港口,将立即进行查处。
四是履行负责任国家义务。我们成立了远洋渔业国际履约研究中心,建立国际渔业履约队伍,积极参与有关区域渔业组织事务,推进建立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机制,应该说这些举措体现了我国打击非法渔业活动的决心,取得了明显成效,渔船违规作业行为明显得到遏制,远洋渔业规范性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但是海上的情况十分复杂,远洋渔业所面对的情况也十分复杂,所以被抓扣涉外事件不能说会杜绝,我们的努力方向是逐步减少,逐步规范。谢谢。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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