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12月15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二号、第三号《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布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情况。
公报数据显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与此同时,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数量较10年前增长417.4%。
“2006年以来,我国耕地流转规模不断加大,经济发展日趋活跃,农业经营单位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黄秉信分析说,伴随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的增加,我国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占全国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28.6%;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猪和禽类存栏量分别占全国的62.9%和73.9%。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近10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能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排灌站及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不断增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659万眼,较10年前增长8.2%;排灌站42万个,较10年前增长8.9%;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349万个,较10年前增长53.3%。
此外,随着我国农业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设施农业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增加,我国设施农业面积迅速扩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温室占地面积334千公顷,较10年前增长312.6%;大棚占地面积981千公顷,较10年前增长111.0%。
“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看,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发展的成果正越来越多地惠及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侯锐说。
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国通公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99.3%,与10年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提高3.8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61.9%,比10年前提高40.1个百分点。
2016年末,全国通电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99.7%,比10年前提高1个百分点。全国通电话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99.5%,比10年前提高1.9个百分点。全国安装有线电视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82.8%,比10年前提高25.4个百分点。全国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53.5%,比10年前提高32.9个百分点。全国超过五分之一的乡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全国接近九成的村通宽带互联网,全国超过四分之一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全国超过九成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
在基本社会事业方面,2016年末,全国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32.3%,比10年前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59.2%,比10年前提高48.5个百分点。全国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41.3%,比10年前提高26.2个百分点。
2016年末,全国有卫生室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81.9%,比10年前提高7.6个百分点。全国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47.5%,比10年前提高13.1个百分点。全国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4.9%,比10年前提高2.7个百分点。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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