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兽医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2017年,各级兽医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核心任务,着力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着力激发兽药和屠宰产业发展活力,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的维护了我国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兽医卫生工作打开新局面,成功开启了“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的新篇章。
动物疫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全国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未发生亚洲I型口蹄疫疫情,全年发生的5起H5亚型禽流感疫情、9起H7N9流感疫情、9起O型口蹄疫疫情和2起A型口蹄疫疫情均被及时扑灭。根据H7N9流感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完善H7N9流感防控策略,实施家禽全面免疫,有效降低了家禽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发生风险。人畜共患病防控取得积极进展,包虫病牛、羊全国平均感染率分别下降2.2和1.5个百分点;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由2011年的0.86%下降到0.01%;马鼻疽持续保持全国无疫;马传贫全国仅2个省份未达到消灭标准。动物区域化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山东和福建建成两个无疫小区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对禽流感等12种疫病开展监测,共监测样品3182.63万份。
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取得新成绩。强化兽医卫生监督执法,2017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开展产地检疫动物190.32亿头(只、羽),对检出的372.02万头(只、羽)病畜禽全部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检打联动,推动网络兽药打假,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各地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持续保持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屠宰违法行为,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9.93万人次,查处屠宰违法案件3381件,移送司法机关151件,共有5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30万份,风险监测1800份,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9%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拿出新举措。创新兽用抗菌药治理制度措施,重点推动促生长用兽用抗菌药退出、完善兽用抗菌药应用及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等六项工作。完成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风险评估,即将禁止其用于食品动物促生长。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与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正式取消动物病原微生物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兽药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完善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机制,修订《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加强兽药评审专家管理;确立了兽用抗生素“四不批一鼓励”准入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生素、用于促生长的抗生素、易蓄积残留超标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生素。
兽医人才队伍建设开启新篇章。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作为兽医资格顺利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成为国家认可的4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的1项,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也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布《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填补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空白,使港澳台居民特别是台湾同胞获得同等考试及就业的权利,全国共有19073人通过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兽医7.33万人,助理执业兽医3.69万人,登记乡村兽医31.3万名,确认官方兽医12.2万余人,为兽医卫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兽医社会化服务取得新发展。印发《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持续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从处方人资格、处方行为、处方格式、处方管理等方面对动物诊疗机构兽医处方活动进行规范。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3万人次,检查次数7000余次,查办不合格诊疗机构57家,查处违法案件493起,罚没款92万元,吊销或注销兽医执业证书270个,动物诊疗行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兽医政风行风建设迈出新步伐。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传递爱心,守护健康,全国兽医在行动”公益活动,启动全国兽医挑战“世界最长信封链条”活动,广泛发动全国兽医系统以 “兽医服务进一园三区三场(厂)”系列活动为主要活动载体,以信件传递为关键纽带,更好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建议。组织开展“放心兽药进村 科学知识入户”兽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启动“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动物疫病净化助推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动物疫病净化是消灭疫病的重要前提。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新时期动物防疫工作阶段性转轨的必然要求。
自2013年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净化集成示范项目为抓手,在净化技术集成、制度标准建立、专家队伍组建、机制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各界达成广泛共识。构建疫病净化工作框架。明确疫病净化总体思路,建立净化效果评价体系,搭建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疫控机构为支撑、以净化专家为资源,多方合力推动的工作框架。集成推广疫病净化技术。制定净化技术指南及具体实施方案,利用兽医社会化资源,集成净化技术,总结净化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打造疫病净化培训品牌。凝聚力量,建立由组织者、技术专家、评估专家和培训讲师组成的专家队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累计培训4083人次。创新疫病净化工作机制。启动“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全国30个省455个场次申报,9个通过“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84个通过“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带动效果。探索由场到区的疫病净化路线。启动广西贵港地区主要猪病净化示范区建设试点、上海崇明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试点,探索政府、企业、技术机构合作的动物疫病区域净化路线。
各地结合地域特征、养殖特点和防控重点,建立适合本地的净化模式。在机制建设方面,广东、河南将净化评估结果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相结合,福建利用社会化服务实验室开展检测。在模式探索方面,湖北以羊布鲁氏菌病净化为重点开展净化工作,福建启动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河南为513个种畜禽场和规模奶牛场制定了净化时间表。在资金保障方面,2016年福建安排500万财政资金用于净化场奖励,江西每年给予动物疫病净化财政经费305万元,重庆安排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专项经费560万元。在省级评估方面,北京、天津、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启动了省内评估,给予政策、项目和补贴方面的支持。在技术推广方面,各级疫控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3项、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制定多项地方疫病净化技术规范。
通过五年的努力,动物疫病净化策略走出前期“试验田”,正式推向全国。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农业部迅速响应,组织开展全国动物疫病净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兽医工作者把握机遇、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绿色农业发展、健康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我国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积极应对远东非洲猪瘟疫情,持续开展重要外来病监测,扎实开展外来风险评估,不断加强防控技术研究储备,全面防范外来病入侵。
积极应对远东非洲猪瘟疫情
及时巡查风险区域状况,2017年3月监视到伊尔库茨克发生疫情后,及时预警,并按照兽医局部署,由中心副主任王树双带队赴黑龙江、内蒙古等北部边疆地区开展督导巡查。积极部署联防联控,4月和10月先后召开西南西北片区、东北片区工作会议,交流非洲猪瘟防范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规范疫情处置工作,组织修订《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历经部兽医局两次局务会讨论,2017年9月底印发全国指导各地规范防范。强化技术宣传培训,组织编写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挂图、防控册页,先后在青岛、西宁举办2期《全国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队伍200余人,提高了应急能力,强化了联防联控理念。
持续监测重要外来病状况
为摸清底数,科学指导外来病防控,起草并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国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要外来病监测。检测全国牛羊脑样品7756头份,结果显示疯牛病、痒病阴性,有力支撑我国疯牛病风险可忽略水平。检测风险省份和口岸家猪和野猪样品11.6万份,全部为非洲猪瘟阴性,为国家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检测送检疑似小反刍兽疫病原学样品57份,确诊了湖南等3省份3起小反刍兽疫疫情和新疆3个地区野生动物疫情,为国家准确判定小反刍兽疫形势提供科学支持。完成广州马属动物无疫区693份马血清样品检测,非洲马瘟、西尼罗河热、尼帕、亨德拉、马媾疫、马鼻疽等阴性结果,有力支持广州从化无马病区国际地位。
多角度评估外来风险
积极开展国际疫情监视,全年编发《动物疫情快报》218期,《每周疫情纵览》48期,国际疫情分析报告80篇,国际疫情综述3篇,《兽医卫生舆情动态》48期,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积极开展贸易国动物卫生措施评议,在WTO/SPS框架下,认真研究各方通报内容,评议相关国家动物卫生措施材料40余份,及时回复评议意见,答复贸易关注。科学评估进口风险,派出专家数十人,评估产品输出国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技术措施和风险状态,完成评估任务26项,涉及8种重大动物疫病,20个国家,提交报告20余份,促进农业部发布解禁令10份,为保证我国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促进国际动物产品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层面储备外来病防控技术
强化防控技术研究,修订完善《国家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并经农业部印发实施,为我国防范牛海绵状脑病提供了行动指南。诊断技术日趋完善,建立了非洲猪瘟等外来病系列诊断方法和鉴别诊断方法,小反刍兽疫诊断试剂盒完成了临床试验和比对试验。候选疫苗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建立了重组腺病毒拯救平台,筛选获得裂谷热活载体疫苗重组种毒,小反刍兽疫热稳定疫苗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重要外来病防控建立技术储备。
湖北:
谋“主动仗”,出 “组合拳”,打赢羊布病净化攻坚战
动物疫病净化是实现从有效控制到根除消灭疫病的关键环节,为深入开展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净化工作,湖北谋“主动仗”,出“组合拳”,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明确净化思路,着眼三个维度
2015年湖北以雷霆之势率先吹响二类地区羊布病净化攻坚战的冲锋号,正式拉开布病净化大幕。
立足全局,高位推进。通过行政贯彻,多次召开布病净化专题会议,分解目标任务,通报工作进度,研究具体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带动效应。
非免净化,点面结合。按照“检测-扑杀-监测-净化”的整体策略,以本底调查为基础,掌握整体情况,逐步实现从2105年11个重点县市监测净化,扩大到2017年94个养羊县(市、区)的全覆盖,并最终实现由点及面的布病净化目标。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每年制定并完善《湖北省羊布鲁氏菌病净化技术总体方案》,明确划分区域,在不同区域实施相应的防治措施,不同等级的区域间实施考评达标升级制度。
二、突出净化重点,抓实三项举措
监测排查,人畜同步。扎实开展病原学监测,一旦发现的阳性畜,立即对该场全群逐头检测并开展追踪调查。如出现疫情,则按照三同时原则与卫生部门紧急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做好疫情溯源。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采样检测433.69万份,检出阳性3.13万份。
严格扑杀,切断疫源。对监测出的阳性羊只及时进行扑杀,并在持续监测出阳性时坚决扑杀同群羊。对病死畜尸体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扑杀阳性及同群羊3.85万只。
做好检疫,强化监管。出台《关于加强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检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控制从布病一类地区引种。夯实产地检疫,加强移动监管,充分运用检疫电子出证平台信息和23个省际边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把好防疫关口。3年来全省共检疫调运羊只965.2万只。
三、加强净化保障,理顺三重关系
政府统筹,部门协同。通过积极争取,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财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净化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投入净化资金5052万元。
上下联动,示范引领。通过动员号召,全省兽医系统各部门提高了政治站位,凝聚了信心合力,以11个重点县净化工作示范为龙头引领,充分调动了兽医系统内部布病净化工作的积极性。
聚焦主体,发力终端。通过不断强化防疫主体责任,广泛号召养殖农户和重点人群深入了解布病危害,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布病净化的逆向推进。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下发布病防治技术手册及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培训养殖户和技术人员3.3万余人。
三年来,依靠主动谋划,综合施策,湖北羊布病净化行动达到了“三降”、“三升”的效果。“三降”:畜间布病阳性率从1.5%降至0.37%、阳性场数1259个降至712个、人感染病例由331例降至279例。“三升”:养殖户对开展净化的认识提升、政府和社会对布病防控的信心提升、兽医部门为民务实的形象提升。
内蒙古:
扎实推进布病防控
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近年来,内蒙古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疫情形势严峻,严重制约畜牧业健康发展。为切实做好防治工作,2009年自治区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畜间布病疫情高发态势得到控制,成效显著。
一、实行五项行政措施
成立一个小组,自治区政府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卫生、农牧业的政府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一个方案,制定实施了《 “十二五”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一个目标,防控总体目标是?以2011年为基数,全区畜人感染率到2015年下降50%以上(从35/10万下降到17/10万)。全区人间病例数到2015年降至10000例。强化一个保障,布病防控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三项制度,实行督查、通报、约谈三项制度。
二、实行九项技术措施。
一是人畜双向流调,溯源灭点。开展对人间病例涉及的牛羊和畜间可疑布病牛羊畜群溯源、流调、检测调查,扑杀阳性病畜,拔除畜间布病疫点。二是实施强制免疫,实行“双压尘、双封闭、一保护”。在免疫、监测采血前对圈舍、场地实行压尘消毒,布病疫苗免疫封闭稀释操作、采血使用封闭负压采血器材,保护防疫人员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三是主动监测,科学采样。采样总监测量要求,免疫地区抽检不少于1%,非免疫区不少于2%;具体采样实行三个50%和三个1/3。以旗县为单位,监测覆盖50%的苏木乡镇、苏木乡镇覆盖50%嘎查村、嘎查村覆盖50%的畜群;分年龄段采样,3月龄以上免疫前的羔羊、1周岁后备羊和成年羊分三类,采样数量按三种类型各占1/3的比例。四是严格检疫监管。制定全区畜间布病检疫监督实施办法,全面加强了畜间布病检疫监管工作。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实行层级负责、三级培训,重在基层,突出两头,重点做好地方行政领导和基层农牧民培训工作。六是严格开展消毒灭源。冬春季节集中开展消毒灭源,重点做好新老疫点和关键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七是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各级定期分析疫情,科学评估,控制风险。八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布病疫点实行一点一档,一畜一案。九是制定实施了多个技术方案、办法和规定。制定实施畜间布病溯源灭点行动方案、疫点处置规范、年度防控工作指导意见、部门合作机制、布病疫情报告与分析规定、考核验收标准等方案、办法、规定。
三、防控成效“四下降,五提高”
四个下降:人间、畜间疫情同步下降,人间患病率、畜间感染率下降。五个提高:一是全社会认知度和农牧民自我保护意识广泛提高;二是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三是布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四是有效带动兽医工作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五是投入保障、部门协作、联防联控能力明显提高。
四、防控经验
在布病重度流行区采取以强制免疫为主,结合检疫、扑杀、消毒、监测和规范活畜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2011-2016年,全区累计监测羊3594万只、牛85万头,免疫羊44438万只次、牛38878头万次,规范处理了疫点及阳性病畜。2016年,人间报告病例从2011年最高峰20845例下降到6567例,下降68.6%;畜间检测阳性率由2.01%降到0.42%,下降79.1%,基本达到布病阳性率0.5%以下的控制标准。2017年,畜间监测羊270万只,检测阳性率0.39%,同比下降7.1%。
吉林:
强力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全面提升兽医机构队伍核心能力
自2014年全省启动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以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动,吉林全省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无疫区建设的思想共识,通过3年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
基本动力源自于思想深刻。无疫区建设是一篇文章,按照农业部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做好无疫区建设这篇文章,促进了兽医工作全面开展,有效提升了社会对兽医工作的认同感。无疫区建设是一个故事,建设无疫区,助力打造优质安全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吉林省畜牧业国际准入证,是吉林省畜牧兽医部门给省政府讲述的一个好故事。2014年以来,省政府明确把无疫区建设作为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核心任务和战略举措来抓。无疫区建设是一个抓手,全省经过20多年实践,特别是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的建成,进一步促进全省就无疫区建设形成广泛共识。
超常措施起始于综合保障。强化行政推动,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省政府将建设评估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省市县政府和畜牧部门分级签订了无疫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经费保障,近三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建设资金6.4亿元,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的通知》,建立了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机制建设,组织编写了建设指南,完善了工作机制,以档案管理系统等为主体,统一规范了各级兽医机构、监管对象及相关场所的所有工作记录。强化督查指导,采取分片包保、现场督导、发文督办、重点约谈等形式,层级落实督导责任,确保同步启动、同步达标。强化典型培育,深入挖掘先进典型,通过下发简报、现场参观、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广经验做法,提振工作士气。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新华社、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面宣传建设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显著成效凝华于真抓实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建成疫苗冷库67个,配备疫控专用车辆59台,冷链设备近2万个。全省确定监测单元300个、监测点3420个,90%以上兽医实验室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建成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34个,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123辆,突破性地建成了4个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备“动监e通”移动执法终端5000多部。共建成70个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核心能力进一步强化,开展无疫区建设以来,部分机构、编制、房舍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全省兽医机构共新增384名工作人员,新增办公场所和实验室面积4855平方米,新增199台工作用车。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省市县三级分别组建了技术专家组,制定层级培训计划,累计培训兽医人员5万余人次。
我们是无疫区的答卷人,社会各界是无疫区的阅卷人。无疫区建设永远在路上,吉林无疫区通过国家评估,只是万里长征走的第一步,吉林省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努力的工作,全力做好无疫区运行维护,努力开创兽医工作新局面。
辽宁:
“硬件”过硬 “软件”创新
辽宁省动物防疫工作显成效
多年来,辽宁省注重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2017年全省监测完成各类样品检测158.5462万项次(血清学监测142.6259万项次,病原学监测15.9203万项次),建立了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机制,发布重大动物疫病预警信息104份。各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如虎添翼,卓显成效。
“硬件”过硬,实验室建设出成果
全省现有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80个,其中系统内的73个兽医实验室,2014-2017年间共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1 790万元用于市级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更新,目前全部通过农业部和省局组织的考核验收,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其中省级实验室和49家市县级兽医实验室完成第二轮续展考核验收,10家兽医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
总投资5 900多万元,建设省级生物安全二级和三级实验室,配备了基因测序仪、LAMP实时浊度基因检测系统和细菌鉴定与药敏系统、酶标工作站、核酸提取工作站、数字PCR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创建了细胞培养与检测和基因测序平台,拓展了检测和研究能力。省级P3实验室于2016年取得农业部资格证书,完备合法运行的资格条件。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高端科技人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72%,硕博士占4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人。
“软件”创新,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管理
——建体系谋发展
辽宁省先后投入300余万元资金积极打造本级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LIMS)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嵌入地理地图信息,实现全省畜禽疫病检验监测结果数据走势分析可视化,并结合GIS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以动态图形法为主要方法的动物疫情预警预报系统;积极推进全省畜禽常见多发主要疫病病原基因测定分析创建工作,构建了11种畜禽主要疫病病原信息数据库;构建辽宁省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完善20余项实验室检测方法,完备辽宁省畜禽主要疫病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
——勤监督严管理
辽宁通过成立市县疫控机构培训讲师团,开展驻县培训指导服务活动,定期开展模拟操作演练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察监督等手段,严格把控基层服务工作。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动物防疫工作者实验操作水平和生物安全意识,提高了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同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生物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川:
牢记使命 多措并举
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入新时代
近年来,四川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理念和“明责、知责、履责”的责任意识,多措并举推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入新时代。
一、始终坚持立法先行,依法监督
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确定乡镇政府、乡镇兽医站的动物防疫职责,对村级防疫员管理上实行“村聘村用”,设立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调运指定通道、收购贩运登记备案等制度,强调了异地调运畜主报告的法定义务,将财政补贴保险理赔设置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前置条件,明确要求相关场所须提供满足官方兽医工作的必要条件。不断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省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3031个,设有官方兽医1.5万多名。
二、始终把牢养殖环节,严管源头
重视源头管控,狠抓养殖环节监管。制定《动物养殖场和动物养殖小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等地方标准,统一动物卫生监督标准要求。推行痕迹化管理,印制《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明确监管频率、监管内容和结果处置,规范官方兽医的监管行为,实现对规模养殖等9大类管理相对人的备案动态管理,同时将动态管理结果运用于产地检疫受理,使产地检疫更加科学。2017年,在养殖环节监管中立案查处4起不履行强制免疫案件。
三、始终守牢流通环节,管住流动
制定《四川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落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程序》等,在主要交通要道建成了44条规范的省际间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严格跨省调运指定路线通行,严格跨省引种的审批和落地申报监管,做到跨省引进的种用乳用动物运前有审批、运中有监管、落地有监督、违规有处罚。开展动物移动严管年行动,以证章标识为重点,加大对管理相对人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遏制了动物移动过程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屠宰场监管检疫,落实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制度,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规范屠宰检疫出证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出证行为;积极探索禽兔宰杀检疫及监管,创新推行禽兔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标识,补齐家禽产品检疫工作的短板。
四、始终严格行政执法,保障安全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相继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等,全省累计办理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600多件。认真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推动基层办案经验交流,提高办案能力水平;采取集中办案能手联合、跨区联动,建立办案数量、质量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等,推动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强化肉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会商研讨机制,2017年全省5起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广西:
创新思路 疏堵结合
广西兽药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兽药监管工作,把提高兽药监管水平作为确保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广西农业厅厅长刘俊告诉记者:“广西从依法管理、严格审批、提升检测能力、打造兽药GSP监管平台等方面入手,稳步提升自治区兽药监管水平。”
针对兽药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广西严格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严查处兽药违法案件,兽药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直以来,广西在兽药监管执法方面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梁雄表示,“自治区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行重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检打联动作为工作重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为帮助市县级兽药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尽快掌握农业部新监管制度的内容及要求,广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8期440人次;并以案件查办为契机,带动属地落实监管职责,基层执法人员的水平迅速提升,涌现出一批敢于办案的执法人员、善于办案的执法队伍。
据农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起,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设定了重点监督制度,对存在违法行为或较大质量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对列入的企业,所在辖区兽医管理部门每个月对企业监督检查一次,并在一年内完成重点监督工作;对广西抽检和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药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要求辖区兽医管理部门对通报的假劣兽药要一一对应查处,查处/调查率达到100%,并在半年内完成查处/调查工作,逾期不完成的由自治区进行督办。
据悉,2017年广西组织开展4期、配合农业部开展12批四期假劣兽药查处活动,共涉及假劣兽药127批,完成查处/调查126批,查处/调查率达到99.2%。2017年全区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194起,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6家、吊销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65家,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广西对假劣兽药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位居全国前列。
“严格行政审批,把好源头质量关,是广西兽药监管工作的宗旨。”梁雄告诉记者,“自治区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的规定,规范兽药GMP的行政许可,在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全面考察企业开展兽药生产的质量控制能力。”
据统计,2017年有4家企业在验收时主动向农业部申请撤销了65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控制了企业在缺检验设备、生产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生产此类产品;有2家企业现场检查验收不通过、1家企业缺陷项目整改不合格不予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
为落实农业部新发布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自治区制定印发了《广西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抽样管理工作制度》、成立“广西兽药管理技术专家库”,由广西兽药GMP检查员带队规范开展文号现场核查工作,对企业申报产品的生产、检验条件和人员能力进行全面把关。据统计,2017年共组织现场核查155个产品,核查出16个产品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为农业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把好了准入关。
河北:
务实创新、多措并举
河北省全面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近年来,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6号令),强化“防检并重”的工作理念,将产地检疫工作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务实创新、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克服暂停检疫收费的资金困境,动物产地检疫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由2015年10.57亿头(只)增长到2017年13.85亿头(只),三年增长超过30%。
一、唱响主旋律,提升官方兽医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河北省先后开展了屠宰检疫技能万人竞赛、市县乡三级所长千人培训和“我为动监行业添光彩”百人评定活动,评选出百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模范、百名动物检疫模范和百个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分所。对全省1400名市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所长进行了集中培训,1名官方兽医因检疫工作突出“获得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3名官方兽医获得省人社厅检疫技术能手称号。推出动物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振工作信心,营造了人人爱岗敬业,人人努力拼搏的良好氛围,唱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神圣、庄严的主旋律。
二、夯实基础工程,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各级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投资近3亿元,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体系。按照2-3个乡合并建站要求,设立县级派出分所1077个,新增全额编制5344名,备案官方兽医6283名,奠定产地检疫坚实基础。历经三年时间,全力推进产地检疫示范县建设,全省97个县(市区)达标,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6%,提升了产地检疫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结合不同区域特点,设置检疫申报点4910个,方便管理相对人检疫申报。
三、狠抓关键措施,切实提高产地检疫率
充分发挥防疫员的作用,对于散养户申报检疫的,协助货主向包片官方兽医申报检疫或提供出栏信息。规模场推行户籍式档案,片警式管理的工作模式,监督养殖场申报检疫,有效提高产地检疫率。严把养殖环节日常监管、移动环节定点监管关,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查逃避检疫行为。创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平山模式”,建立动物卫生监督与保险联动信息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畜禽存出栏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杜绝逃检漏检现象。强化动物经营者和经纪人主体责任,备案经纪人1.1万人,提高申报检疫的积极性。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推广检疫移动出证软件,提高检疫信息化水平。
四、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工作动力
贯彻《动物防疫法》风险管理理念,联合京津两地出台《京津冀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办法》,对全省3万个规模养殖企业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提升检疫工作质量;结合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政策和生猪保险工作,在全省42个县开展动物检疫指定兽医工作机制试点探索,解决官方兽医人员不足问题;建立责任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稽查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省与市、市与县,县所与分所及每一名官方兽医签订责任状,把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评价与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2017年以来,发现违规违纪现象5起,处理官方兽医5名,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江苏:
江苏兽药质量追溯体系
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兽药作为畜牧业的重要投入品,其质量安全与养殖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密切相关。过去面对市场上真假掺杂的兽药产品,广大的畜禽养殖场主难以有效识别,甚至就连兽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很难有有效的手段去辨别。现如今兽药也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利用手机扫一扫这个“身份证”,即可对兽药产品“从哪里来、去向哪里、是否真假”进行实时了解,为行业监管部门、兽药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兽药产品数据信息。而这个“身份证”就是每个兽药产品标签上印制的电子追溯码——二维码,这是农业部近年来在兽药行业构建质量追溯体系赋予兽药产品唯一与专属的追溯标识,有了这个二维码即可对兽药生产和经营环节全过程进行追溯,对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打击和遏制假冒伪劣兽药产品,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工作部署,江苏省农委立足本省实际,科学筹谋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构建适宜江苏的兽药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并自2015年起启动了全省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分阶段分任务推进实施。第一阶段是2016年省内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全面实现所有兽药产品赋二维码出厂和上市销售;第二阶段是到2018年省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经销的产品出入库信息实现在兽药质量追溯平台管理;第三阶段是到2020年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的追溯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产品信息的互联互通,最终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流通可控、真伪可辨”的兽药监管格局。
为有效推动全省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江苏省农委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努力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江苏省农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将推进实施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近年来全省兽药行业监管重点工作和提升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的切入点,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推进全省兽药生产、经营环节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建设时限。在推进过程中,通过印发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等,赢得监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该项工作列入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有序推进。二是搭建追溯平台。按照农业部鼓励构建省级追溯平台开展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工作的要求,江苏省农委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开展系统功能和需求一致性评价,积极筹措资金,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中构建了省级兽药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去年在省级平台成功开展了经营环节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并实现了兽药产品的出入库追溯管理以及追溯信息与农业部追溯数据库的有效对接。三是抓好培训指导。采用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省市县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管人员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出工作要求,对质量追溯系统应用和操作技术进行详细讲解。每市选取2-3家兽药企业承担现场教学培训工作,并组织软件公司和省级兽药管理工作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为各市县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以地级市为单位组建兽药质量追溯体系技术交流QQ群,实时在线解决企业在追溯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四是优化服务管理。发挥省兽药业协会的服务作用,帮助企业尽快熟悉相关追溯设备及使用方法,降低采购成本,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兽药二维码设备交流和联合采购会议,为企业与设备供应商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按照公开联合招标和自主自愿选择的原则组织企业采购有关设备,有效节约了试点时间成本和资源损耗,为全省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又快又好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7年底,江苏兽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生产环节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省内121家兽药生产企业所有出厂兽药产品均赋二维码上市销售,经营环节追溯试点覆盖率达70%,全省2361家持证经营企业中有1570家在追溯管理系统中开展追溯,超额完成了农业部规定的50%试点工作目标,全省兽药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有效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兽药电子追溯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工作需要,2017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创新思路,积极谋划,攻坚克难成功完成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升级重构,保障了生产环节使用需求,积极推进经营环节推广应用,做好技术支撑和培训指导,超额完成全国经营企业入网50%的任务目标,全国兽药电子追溯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中监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调研,全面了解追溯系统使用情况。根据调研结果,组织相关部门详细梳理分析兽药追溯中存在的问题及用户需求,编制了详尽的使用需求说明书和技术需求说明书,并对重要功能和性能指标在系统招标书中进行了重点强调,确保新系统建设功能完善、性能良好。新系统建设仅用3个多月时间,历经6个阶段,从需求梳理、框架搭建到系统部署、试点应用,密切关注并搜集用户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研发并逐步完善,新系统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上线。新系统采用分布式架构部署在云平台上,能灵活横向扩展以支撑高并发,使整个系统具备性能快速扩充能力,满足追溯系统在数据操作、数据上传、查询统计方面的访问压力,保证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时减少运营风险,提高运营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在全面提高系统数据处理速度、提升用户体验度和适用性的基础上,改进了系统登录方式,仅此一项节约预算42万元,节省人员投入,凸显了技术改进的重要作用。新系统完善了兽药管理模块、基础信息模块、兽药生产企业模块、兽药经营企业模块、APP应用模块和相关接口等6个模块,为推进兽药追溯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农业部兽医局指导下,各省级兽药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中监所在系统升级重构后仅用时2周成功实现新系统与11个省级系统对接,2017年底完成全国经营企业注册34050家,占全国经营企业总数63%,超额完成经营环节推广应用的年度目标。积极发挥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作用,完成青岛市和吉林省“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对接。截至目前,1710家生产企业注册使用新系统,用户共申请码34.9亿个,经营企业注册36183家,监管单位注册1452家,历史数据迁移128万单,系统功能稳定,性能良好,得到了企业和监管单位等用户的一致好评。
2018年,将逐步完善与各省经营企业系统、进销存系统的对接,开发使用环节和监管环节应用模块,开发统计和大数据分析功能,以农业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契机,形成以追溯系统为中心,各兽药业务管理系统、各省各地分系统联动的网络系统,打造完善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以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建设“网络强国”和“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等重要思想,为兽药行业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机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浙江:
凝心聚力 全力推动家禽定点屠宰
为有效阻断H7N9流感疫情传播,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设区市城区内限制活禽交易,并对限制活禽交易区域的禽类产品实行定点屠宰上市。三年多来,通过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管理体系。
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家禽净膛杀白上市
浙江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制定了《深化推进家禽净膛“杀白”上市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及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投入力度,近几年省财政共落实扶持资金7900万元;着力强化监督执法,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督查;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设计印发了《净膛杀白禽,美味又放心》的宣传手册和海报,引导消费者转变原有消费理念和模式。
强化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评估实施成效
浙江省围绕促进家禽产业发展和完善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着手调研评估《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着力解决在监管职责、执法依据及家禽产品经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加强产业发展策略研究,研究提出增强部门监管合力、加大对家禽产业帮扶力度、保障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
深化产业引领,积极打造全产业链建设体系
浙江省结合当地实际,引导培育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整体经营理念,提升综合竞争力。嘉兴市已形成肉鸡繁育、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及销售产业链,目前正在筹划新建家禽熟食制品深加工项目,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丽水市引入省内大型龙头屠宰企业(上市公司),与当地养殖、屠宰企业开展三方合作,形成优势资金技术与地方品种资源互补,打通产供销和上下游链条,有效提升屠宰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家禽净膛杀白特色精品
浙江省家禽养殖业以优质黄羽鸡为主,2017年浙江省举办了“浙江省禽类十大名品”评选活动,通过现场品尝和评选,显著提升了家禽净膛杀白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响了地方特色家禽业的品牌,解决了因杀白上市而带来特色品种萎缩、优质不优价的问题。
抓好标准创建,推动家禽定点屠宰提档升级
作为农业部屠宰标准化建设试点企业,建德市三弟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和品控信息化五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全方位实施标准化创建。目前,企业在各生产环节有效落实了环保优先理念,采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的智慧云工厂全程追溯平台也已初见成效,实现了产品品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提升。
目前,浙江省现已建成设区市政府认定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17家,日单班屠宰能力70余万只,2015年和2016年分别生产净膛“杀白”禽1188万只和3111万只,2017年达4000万只以上,有效保障了家禽产品的市场供应。下一步,浙江省将重点引导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顺应形势,拓展自营和深加工,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全面推进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
宁夏:
宁夏着力构建科学高效兽医社会化
服务体系
近年来,宁夏立足工作实际,以提高兽医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区共成立43家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54%的县(市、区)开展了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基层兽医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宁夏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得到农业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行业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一、注重顶层设计,着力夯实兽医改革工作基础。一是注重政策引领。宁夏农牧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各市县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注重行政推动。分别举办了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加强了目标任务考核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实行约谈。三是注重经费支撑。自治区财政专门安排2655万元用于购买强制免疫等社会化服务以及保障免疫抗体监测、人员培训等工作支出。
二、注重机制创新,着力培育壮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进程中,宁夏按照“市场运作、项目招标、政府买单、按绩取酬”的方式,积极培育和引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兽医公益服务。主要有三种形式,即由原村级防疫员牵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兽药经营企业牵头成立的兽医技术服务公司;由畜牧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的畜牧技术服务公司。在服务内容方面,重点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益性服务。在业务拓展方面,重点开展免疫副反应补偿、养殖保险、畜禽品种改良等赢利性服务。在政策支持方面,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在工作支持方面,积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协调合作社为防疫员购买商业保险。在业务培训方面,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技术有能力的合作社成员优先登记为乡村兽医,促进合作社成员从兼职逐步向专职发展。
三、注重过程监管,着力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实行统一公开招标、合同制管理。明确了购买主体和内容,把强制免疫、协助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购买服务内容及完成数量和质量,分强制免疫、协助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三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分类评价,兑付报酬。三是加强对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监管。制定了工作流程和考核验收标准,完善了兽医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乡镇政府每年2次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考核。区、市、县定期不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宁夏通过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防疫工作质量提升,同时夯实了基层兽医服务阵地,拓展了兽医服务领域,推动了畜禽养殖经营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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