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浙江农业农村十大新闻
1.浙江“三农”发展出新政 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
2017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发源地,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2017年浙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956元,连续3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2.首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成功举办
2017年5月18日至21日,首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在杭州成功举办,并将永久落户杭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并提出殷切期望。首届茶博会吸引了13个茶叶生产和消费大国、强国的近千家企业和7000多家客商参展,成为推动我国茶产业提质增效、国际茶文化交流合作、茶农持续增收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3.晚稻百亩方亩产首破千公斤大关
2017年11月15日,经专家组现场测产验收,江山市石门镇泉塘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单季晚稻高产攻关田亩产达1071.51公斤,比上年增加47.38公斤;百亩方平均亩产达1010.99公斤,双双打破浙江省单季晚稻亩产纪录。这是我省水稻百亩方平均亩产首次突破千公斤大关,对我省粮食稳产高产具有里程碑意义。
4.浙江吹响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冲锋号
2017年,浙江启动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一年的努力,全省已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5053个,超额完成当年度3036个的消除任务。计划到2019年底,我省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经济发达县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1年底,力争经济发达县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他县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5.浙江成为全国唯一整省创建农业 林业发展试验区
2017年1日13日,国家林业局授予浙江全国唯一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试验区;12月8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八部委批复同意浙江整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今后,我省将根据创建要求,坚持高效生态现代农林业主攻方向,以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奋力打造高水平推进农林业绿色发展的浙江样板。
6.浙江农产品挂上“合格证”
从2017年5月1日起,我省开始依法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启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省份。目前,我省已累计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500余万张。我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不但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也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浙江“河长制”治水经验走向法制化
2017年7月28日,浙江通过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在“河长制”法制化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借鉴“河长制”治水经验,浙江沿海全面实施“滩(湾)长制”;杭州、绍兴等多地还试行“湖长制”,在湖泊治理中取得实效。
8.“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到村社
2017年,浙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并将这项改革延伸到村社,受到农民群众的好评。通过采取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组建“乡村代办员”队伍、建设村级电子政务网络等举措,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办成事,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政府服务。
9.建制村实现“客运村村通”
2017年12月8日,在千岛湖区大山深处的百照村,康庄巴士开到了村头,完成了我省“公路通村-绿道环湖-客运进村”的最后一跃,为年初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底实现村村通”目标画上了圆满句号。至此,全省有通达任务的27901个建制村100%实现客车通达,提前3年完成交通运输部提出的2020年底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的目标。
10.舟山出台全国首部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地方性法规
2017年8月31日,农业部发文同意舟山市开展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舟山由此踏上了打造“渔业改革中国样板、渔业发展中国品牌”的新征程。舟山市高度重视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设有两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两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农业新闻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农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农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农业新闻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qq:330109733 电子信箱:help#n768.com(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