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污染防治 福建加强耕地土壤保护
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土壤保护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掌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信息、污染地块信息,加强耕地土壤管理,优化土地整治项目空间布局。
通知明确,各类建设项目要把是否占用耕地、占用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等作为项目建设方案比选论证的重要因素,优化项目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优先保护类耕地的,要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在项目施工前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到指定地点,用于耕地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的覆土或中低产田土壤改造。通知要求,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优先安排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未经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治理与修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开展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新闻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农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农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农业新闻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qq:330109733 电子信箱:help#n768.com(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