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机装备建设给予省级补助
为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培育发展,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近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设施与装备保障水平方面,文件明确指出,启动新一轮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以支持产粮大县为重点,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符合要求的新型农机装备建设主体给予省级补助;
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生产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提升和新型业态发展等项目进行补助,对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对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支持开展清选、包装、仓储、烘干、保鲜、晾晒、可视农业等设备设施建设;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对家庭农场购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给予物化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组织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产品品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打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对获得绿色食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登记)证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参与省级龙头企业种养殖基地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种养殖基地规模、规模化土地流转、绿色有机认证、新品种引进推广及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等项目方面给予补助;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农业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棚室面积30亩以上集中连片园区给予政策支持。
在人才培养方面,文件指出,要支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方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农业通识、生产技术、电子商务、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等课程培训。集中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县级以上示范社带头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强化提升等课程培训。每年全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万人以上。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选树。开展农村“双创”大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各类专业人才参加竞赛活动,择优推荐成熟项目和专业人才参加全国大赛,鼓励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对获奖人员、项目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和资金支持。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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