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趋势,亟需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
第一,发展家庭农场是应对“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问题的需要。一方面,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土进城,在一些地方出现农业兼业化、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需要把进城农民的地流转给愿意种地、能种好地的专业农民;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盲目鼓励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承包地,既挤占农民就业空间,也容易导致“非粮化”、“非农化”。培育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农场,则是在企业大规模种地和小农户粗放经营之间走的“中间路线”,既有利于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又可以避免企业大量租地带来的种种弊端。
第二,发展家庭农场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难的矛盾日益突出,使一些人对家庭经营能否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产生疑问。在承包农户基础上孕育出的家庭农场,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独特优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要求,又克服了承包农户“小而全”的不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很好地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完善了家庭经营制度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三,发展家庭农场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务农效益,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同步提升的需要。土地经营规模的变化,会对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土地经营规模太小,虽然可以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但会影响劳动生产率,制约农民增收。目前许多地方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务农效益低。户均半公顷地,无论怎么经营都很难提高务农效益。当然,如果土地经营规模过大,虽然可以实现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但会影响土地产出率,不利于农业增产,也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农情。因此,发展规模经营既要注重提升劳动生产率,也要兼顾土地产出率,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综合考虑土地自然状况、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农业机械化水平、经营作物品种等因素的情况下,能够形成较为合理的经营规模,既提高了务农效益和家庭收入水平,又能够实现土地产出率与劳动生产率的优化配置。
第四,发展家庭农场是借鉴国际经验教训,提高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随着农产品市场的日益国际化,如何提高农户家庭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以确保我国农业生产的市场竞争力,是我们必须从长计议、作出前瞻性战略部署的重大课题。环顾世界,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个误区:一是一些国家盲目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种地,导致大量农民被迫进城,形成贫民窟,给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造成严重影响。二是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在保持小农经营与促进规模经营之间犹豫不决,导致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艰难,农业市场竞争力始终上不去甚至下降。从长远讲,提升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必须尽快明确发展家庭农场的战略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