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旅游百事通总经理李力分析,旧版合同中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约定比较简单笼统,而新版旅游合同把旅行社如何和游客协商一致、游客主动要求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的项目等内容有效表现出来。游客在签合同时要对旅游行程单中的购物店和另行付费项目条款多加留意。“如果想在旅途中购物,最好在签合同时与旅行社约定好去哪几个购物店、最长停留时间以及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处理等条款,并双方签字盖章。如果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发生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旅行的行程取消,是旅游中的常见现象。比如,由于游客与旅行社或地接导游发生冲突,发生地接社甩团等恶意终止合同的行为后,游客如何维权,在旧版合同中没有明显体现。
而在新版合同中新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新版合同根据《旅游法》全面修改了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或突发状况所导致的费用承担的内容。在旧版合同中,对于突发状况虽然规定了赔偿责任,但是没将具体细则列入合同当中。新版合同对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费用的承担作出了约定。合同中标明,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而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在新版合同中“合同的解除”一项中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这意味着,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的行程,游客无法要求旅行社全部退款,只能退回旅行社并未产生的费用。河南路仕达国旅董事长路涛认为,根据新版合同,今后游客出境游出现“罢机”情况,不肯登机回来的,旅行社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在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旅行社往往会陷入纠纷。“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旅游者滞留,费用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承担,公平合理,某种意义上也是保护了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游客自身出问题“自己担”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第19条显示,如果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业内人士分析,这是《旅游法》的新规,很多游客还不清楚这一点,比如,游客在旅途中自己走路摔倒受伤、在酒店里自己不小心被烫伤等情况。对此,新版旅游合同第22条约定,游客应主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