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
为进一步推动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快实现财务工作“三个转变”,创新财政支农投入与管理机制,增强财政支农政策组织设计能力,探索试验一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充实重大财政支农政策项目库,我部2014年继续实施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
一、项目目标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科技应用水平稳步提升,都对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提出了迫切需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最突出的矛盾之一,也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近期,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金融支农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为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探索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的有效模式,2014年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利用财政资金促进金融支农,主要支持省级农业财务部门结合本省(区、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要,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小型农业生态园设计,针对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业生产促进作用显着,探索试验具有前瞻性、区域性、关键性的金融支农政策措施。通过局部地区的先导性创新试验,总结扶持政策措施的支持方式、环节、对象,以及组织实施模式和管理制度,科学评价实施效果,为各级财政研究出台区域性或全国性重大支农政策建立项目储备,为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提供参考经验。
二、项目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农模式创新。主要鼓励采取信贷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证保险、发展基金等方式方法,开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主体的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农模式探索试验,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难题。优先鼓励各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融租赁、价格保险、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相关金融支农创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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